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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81):关于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11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6-08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一份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该贷款属于日常经营性借款,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本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实际贷款金额以信托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2、贷款用途:用于公司项目建设

3、贷款期限:2016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8日

4、贷款利率:固定利率7.17%/年

5、担保方式:抵押及保证担保

本次贷款系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流动性资金的灵活性,为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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