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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05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3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7年6月5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6月5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同意公司关联自然人周晓光、虞云新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 “世贸中心”项目商品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6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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