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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009):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2-01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0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512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红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万厦房产拟受让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部分股权,并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19年1月30日,万厦房产(甲方)与南国红豆(乙方)签订了《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书》,决定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中的股权交易。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就上述协议终止后的相关问题及甲方已预付2亿元的退还安排等相关问题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再次确认原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终止。

2、甲乙双方同意对2亿元预付款及本协议约定的利息的退款作如下安排:

(1)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22197222.22元;

(2)2019年2月28日前支付1500万元;

(3)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3000万元;

(4)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5000万元;

(5)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5000万元;

(6)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5000万元。

3、因《合作意向协议》在履行中甲乙双方由于各自客观原因,导致意向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原《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年化10%资金占用费,双方各自承担5%。即自乙方收到甲方2亿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乙方按照年化5%支付给甲方资金占用成本(即17197222.22元)。

4、从2019年2月1日起,乙方按照实际未付款部分以年息7.2%支付甲方利息,利息部分在最后一期支付本金时一并支付,如逾期,则当期付款年化利息按照14.4%支付。

2019年1月31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首期退款人民币22197222.22元。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交易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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