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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077):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15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7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0】浙07446号之一)。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与被告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7民初390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浙07民执446号),责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07民初390号判决书主文内容,并支付执行费。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0】浙07民执446号),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及新光建材城的部分房产被查封。

 二、进展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义乌世茂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共163套、2幢共158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新光建材城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3幢共119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1号商场二层共78套、三层1套、四层2套商业用房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红椿街、南街共9套,吴宁街道新光天地B区地下一层商铺共34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地下一层商铺共122套商铺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黉门商厦2幢、3幢共35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1幢共61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5,474.61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诉讼新增的拍卖资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的拍卖结果,鉴于该资产尚未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拍卖成交且拍卖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若拍卖成交且拍卖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将减少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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