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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081):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03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8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7民初350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被查封,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基本情况

序号

被查封人

被查封房产

执行法院

执行文号

申请冻结方

1

新光建材城

东阳市白云街道东阳国际建材城A1幢产权证号:东房权证白云字第104396-104426号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7执保82

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原因

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原因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等与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新光建材城等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48,786,2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的财产。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产部分权利受限,并存在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2、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子公司房屋资产被查封事项,与申请查封方进行和解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查封的房屋资产,并恢复正常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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