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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095):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31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9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及虞云新提供的马鞍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公(经)取保字(20205960 号】,现公告如下:

“我局正在侦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因犯罪嫌疑人周晓光、虞云新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1221日起算。”

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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