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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12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4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12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21年12月24日0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虞江威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退还公司人民币10亿元诚意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112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11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112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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