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 公告信息

20160624(5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6-24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605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6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299号),公司立即向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发出通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截至2016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持有公司股票872,492,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786,027,93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0.09%。

经新光集团书面回复,截至2016年6月24日,新光集团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786,027,939股,其中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191,693,291股融资金额已全部归还,目前正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扣除已归还部分,新光集团通过质押股票融资余额为310000万元。

上述融资金额中152800万元用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其中: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41600万元,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借款111200万元。该借款业务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并签署了借款协议,借款利息按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计算。融资余额剩余其他资金用于补充新光集团流动资金及对外投资等。

新光集团该部分质押股份属限售股,融资签署的质押协议折算率30%-35%,追保线170%-180%,平仓线为150%-160%,平仓风险较低。同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光集团资产总额为3,658,202.09 万元,净资产为1,504,527.21 万元。若触发追保义务,新光集团将通过旗下其他资产提前偿还质押融资,解除股份质押,触发平仓的可能性低。故新光集团质押股份融资行为,不会产生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在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的发生。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或者控制公司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624

 


上一篇 :20160630(54):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一篇 :20160617(52):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