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7(74):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27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6-07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1日15:00—9月12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5:00—9月1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岭后千岛湖皇冠假日酒店

7、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7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3、  《关于2016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1:2016年5月16日修订;4-2:2016年7月19日修订);

5、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6、  《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上述待审议案4-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3、4-2、8、9、10、11、12、12、14、1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6、7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5月17日、7月21日、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新光圆成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新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1.png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妮娜   汤易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邮政编码:243041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岭后千岛湖皇冠假日酒店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4、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16/7.19两次修订);

赞成□    反对□   弃权□

5、  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6、  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7、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回 执

 

截至2016年9月7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