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8(06):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2作者: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及股东虞云新函告,获悉新光集团将其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虞云新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201659

20173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846%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用途

虞云新

96,000,000

201737

20203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0267%

融资

上述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72,492,236股,占公司总股本62.0455%,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63,487,29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6.04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826%;司法冻结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573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56%。

截止本公告日,虞云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6,943,581股,占公司总股本6.89%,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6,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02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268%。

四、股东质押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情况

虞云新所质押的股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根据标的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质押影响业绩承诺正常履行的风险较小。如果发生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出质人归还部分融资,解除股份质押;

(2) 出质人以现金对业绩承诺进行补偿。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