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1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7年4月22日09:30在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4月22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赵丙贤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董事钱森力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仇向洋、黄筱调及原独立董事徐经长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3,646.63万元,同比增长101.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965.62万元,同比增长207.67%。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5,965.27万元,同比增长9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884.96万元,同比增长219.58%。机械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17,681.36万元(因为重组,报告期内的机械业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4-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0.34万元,总部净利润-2,019.00万元。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9,656,242.54元,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8,263,581.34元。
鉴于房地产板块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能在当年度分回母公司,且母公司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之规定,公司2016年度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性质,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节约资金成本,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6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虞云新、栗玉仕2名董事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7年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