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5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7年7月28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经表决,赞成票9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义乌市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之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5000万元,万厦房产持股51%,滨江集团持股49%),共同开发义乌市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