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8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及备忘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裁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