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4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公司于2016年6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8,255,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37,996,8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71,348,207.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666,648,593.00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6]4026号《验资报告》验资。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28,616,751.62元,募集资金使用明细为:(1)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0,461,127.31元;(2)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102,403,879.31元;(3)补充流动资金365,751,745.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总计 | 2,666,648,593.00 |
2 | 减: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 1,928,616,751.62 |
3 | 募集资金净额使用后的余额 | 738,031,841.38 |
4 |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 17,570,733.65 |
5 | 流动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 1,505.71 |
6 | 减:银行手续费 | 4,383.20 |
7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755,599,697.54 |
8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0.00 |
注: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节余755,599,697.54元。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调控措施明显,公司根据行业政策优化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控制采购成本、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项目成本;(2)义乌世茂中心项目、新光天地三期项目、千岛湖皇冠假日酒店及附楼项目等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尚未支付;(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755,599,697.54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6年7月19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义乌分行”)、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02015450000005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义乌分行”)、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02015480000001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802092923456786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802092955550088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8702001012010019093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7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8702001012010019194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义乌支行”)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民生银行义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777076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浦发银行义乌开发区支行 | 53020154500000052 | 已销户 |
浦发银行义乌开发区支行 | 53020154800000011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港城支行 | 1208020929234567869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港城支行 | 1208020929555500880 | 已销户 |
浙商银行义乌支行 | 3387020010120100190931 | 已销户 |
浙商银行义乌支行 | 3387020010120100191941 | 已销户 |
中国民生银行金华义乌支行 | 697770760 | 已销户 |
注: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银行账户存储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管理配套专户注销;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义乌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港城支行、浙商银行义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金华义乌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28,616,751.62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6,664.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28.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861.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义乌世贸中心项目 | 否 | 165,000.00 | 165,000.00 | 34,047.58 | 99,817.95 | 60.50 | 2017年12月31日 | 6,690.67 | 是 | 否 | |||||
新光天地三期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073.96 | 6,422.31 | 42.82 | 2016年09月26日 | 5,324.32 | 是 | 否 | |||||
千岛湖皇冠假日酒店及附楼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12,804.33 | 50,046.24 | 100.09 | 2017年06月30日 | 90,092.49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6,664.86 | 36,664.86 | 3.00 | 36,575.17 | 99.76 | --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66,664.86 | 266,664.86 | 47,928.87 | 192,861.67 | -- | -- | 102,107.4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