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10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0-23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10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及股东虞云新函告,获悉新光集团及虞云新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司法冻结股数

司法冻结开始日

解除冻结日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用途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687,500

2018年10月8日

2021年10月7日

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

0.4133%

财产保全

1,114,901,934

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

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

98.2951%

14,650,473

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

1.2916%

虞云新

125,999,844

2018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0日

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

99.9787%

26,811

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

0.0213%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轮候冻结股数

轮候冻结开始日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用途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34,239,907

2018年10月15日

36

上海市崇明区

人民法院

100%

财产保全

虞云新

126,026,655

100%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34,23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62.0455%,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14,901,93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29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877%。本次司法冻结1,134,239,90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455%;本次轮候冻结1,134,239,90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455%。

截止本公告日,虞云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6,026,655股,占公司总股本6.8939%,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5,999,8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978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925%。本次司法冻结126,026,6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939%;本次轮候冻结126,026,6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939%。

截至目前,新光集团及虞云新均尚未收到与本次股票冻结情况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所涉法律纠纷尚无法确认。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暂未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若上述股东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之后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东冻结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情况

201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新光集团、虞云新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冻结股份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

公司将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