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2(05):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1-12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0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1日15:00—1月12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5:00—1月12日15:00。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森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8,303,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7,419,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0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0,884,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6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64人,代表股份45,408,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4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1.1 本次交易概况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3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4 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股份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5 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6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8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2.9 业绩补偿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 募集配套资金

1.3.1 发行股份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3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4 股份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5 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6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3.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1.4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5,00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弃权 0 股。

3、表决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4、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5、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6、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7、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8、表决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9、表决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0、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光集团、虞云新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1、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2、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3、表决通过了《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14、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03,6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408,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反对14,990,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弃权1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获得了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