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
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12月4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1、对担保文件的效力进行核查,对于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要求司法机关对担保效力做出认定;
2、公司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要求解除相关担保义务,或者要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反担保;
3、对于债权人已提起的诉讼,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组织材料、收集证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积极应对诉讼,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指定管辖,凡涉及公司的案件移送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审理,目前尚未有案件开庭审理;
4、倘若相关人民法院判令公司承担责任且公司实际给付的,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尽快启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于11月30日向地方人民法院送达诉讼状,拟采取资产保全措施;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已指定管辖,交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需移送处理,目前案件尚未移送。
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仍正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前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