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2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二级全资子公司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涉案材料。现将诉讼材料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金额 | 受理法院 | 受理时间 | 案件简述 | 诉讼请求 |
1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新光集团、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成及其他被告 | 141677万元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年3月15日 | 2018年4月,新光集团将其对浙江网仓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贯礼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创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享有的13.34亿元债权转让给原告,作价9.5亿元,原告按约向新光集团支付了债权转让款。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原告主张提请还款以致成诉。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现原告主张就其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 判令原告对被告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享受优先受偿权。 |
注:“新光集团”指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截至公告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上诉公司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案件基本情况详见2018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其余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6996.16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