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02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03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2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及

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经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查询,发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持有的股权被轮候冻结,部分房产被查封。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核实,该项冻结查封与此前公司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相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被冻结股权的公司名称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

申请冻结方

1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8)渝民初201号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苏民初5号

3000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3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开发有限公司

2000

二、公司房产被查封的情况

序号

被查封人

被查封房产

查封期限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申请冻结方

1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东阳吴宁街道南街51101-103105-113115-123125-133135-143145-153155-163165-173175-183185室;新光天地201-203205-213215-223225-233235-243245-253255-263265-273275-283285-293295301-303305-313315-323325-333335-343345-353355-363365-373375-383385-393395401-403405-413415-423425-433435-443445-453455-463465-473475-483485486501-503505-513515-527室,共计348

2019/3/282022/3/27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浙07民初1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支行

三、股份被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原因

1、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8)渝民初201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上述股份被冻结系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合同纠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新光圆成及其他被告共同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此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苏民初5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上述股份被冻结系公司子公司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合同纠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新光建材城提供的抵押财产享受优先受偿权。

3、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原因为公司借款纠纷,债权人进行的诉讼保全,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或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股权被冻结事项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但存在冻结股权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截至目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上诉公司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其他案件暂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其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前述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屋资产部分权利受限,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3、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房屋资产被查封事项,与申请冻结方进行和解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股权和被查封的房屋资产,并恢复正常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