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02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03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2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3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通知,新光集团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分别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申请重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2018年9月发生债务危机以来,新光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虽竭力制定相关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但仍不能彻底摆脱其流动性危机。

为保护广大债权人利益,妥善解决新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债务问题,新光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义乌市新光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希宝实业有限公司从自身财务、资产状况、债务情况、生产销售、行业前景、产业结构等方面分析,均属于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故新光集团及其下属3家重整子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分别向金华中院申请重整。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国际”)77.78%的股权,因新天国际不能清偿拖欠新光集团的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故新光集团已向金华中院申请新天国际重整。

 

二、其他说明

1、新光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拟实施重整的申请,尚未收到金华中院正式受理裁定书,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持续关注实施进展,并根 据实际情况就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公司的违规担保事项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1,134,239,9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05%,若新光集团实施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