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6(03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26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3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监事于2019年4月25日在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余梅祖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但报告期内,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的事项,说明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运行失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如下:监事津贴标准按8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