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097):关于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解除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25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1909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解除冻结及

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7民初272号之一及【2019】浙07民初381号之一),解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及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持有的部分股权, 查封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厦房产的部分房产。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权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解除冻结股权的

公司名称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

申请解除

冻结方

1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浙07民初272号之一

新光建材城

2000万元

上海坪凡实业有限公司

2

浙江新光凯澜酒店有限公司

1000万元

3

义乌滨江新光壹品置业有限公司

万厦房产

2550万元

4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88000万元

 

 

二、房产被查封的情况

序号

被查封人

被查封房产

查封期限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申请查封方

1

万厦房产

义乌市江东街道万厦御园2排2、10-13、15、30号,3排29号,5排5、7、28、33、36、37号,6排6、32、35、36号,7排7、9、10、13、29、33、36号,8排3、5、12、17号

2019年11月4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浙07民初272号之一

上海坪凡实业有限公司

2

义乌市江东街道万厦御园1排15-17、19、21-23、29、35、37号,2排16、17、19、23、25-28、31号,3排10-13、15、17、19、20、23、25、26、28号,5排19-21、23、25-27、31、32、51号

(2019)浙07民初381号之一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权解除冻结及房产被查封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厦房产及新光建材城持有的部分股权被冻结系与上海坪凡实业有限公司的借贷纠纷所致,详见2018年11月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109)。此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上海坪凡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提出变更保全的申请,要求解除(2018)沪01民初1339号民事裁定涉及的部分财产的保全,并要求变更查封万厦房产名下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的价值3亿元的万厦御园房产。

万厦房产的部分房产被查封系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致,债权人进行的诉讼保全,此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详见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产部分权利受限,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造成影响,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2、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房产被查封事项,与申请保全方进行和解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查封的房产,并恢复正常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