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款项的收回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37,633.42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 年初至年末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 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应收账款 | -758.97 | -3.57% |
其他应收款 | 1,649.91 | 7.76% |
存货 | 4,791.51 | 22.56% |
投资性房地产 | 30,648.06 | 144.28% |
长期股权投资 | 1,302.91 | 6.13% |
合计 | 37,633.42 | 177.16%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度。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对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7,633.42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99.72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599.72万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影响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原则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其按单项标准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标准如下: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房地产开发与商业经营业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机械制造业务: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和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
(b)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减值损失 |
②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减值信息时,本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以组合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各组合损失率是参考公司各业务历史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的,标准如下:
组合1—精密机械制造业务应收账款:
客户分类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无信用风险类(包括关联方应收账款、应收第三方平台款等) | 0% |
正常类 | 5% |
关注类 | 10% |
风险类 | 50% |
损失类 | 100% |
组合2—房地产业务应收账款:
客户分类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无信用风险类(包括关联方应收账款、应收第三方平台款等) | 0% |
商品房销售类 | 5% |
物业出租类 | 5% |
酒店服务类 | 5% |
商业运营类 | 5% |
装饰园林类 | 5% |
其他类 | 5% |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2019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期末减值准备余额及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大类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20,790.74 | 4,242.73 | 16,548.01 | -758.97 |
其他应收款 | 280,731.98 | 27,922.40 | 252,809.58 | 1,649.90 |
2、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开发产品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开发产品,按周边楼盘(可比较)的市场售价,结合本公司已售产品的售价及开发产品的层次、朝向、房型等因素,确定预计的售价扣除相关费用及税费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其计提跌价准备。对开发成本,按照拟开发完工的产品的预计售价扣除至完工可交付状态时尚需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其计提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对2019年度存货进行全面清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8,510.50 | 4,791.51 | 326.89 | 12,975.12 |
3、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30,648.06 万元
单位:万元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0 | 30,648.06 | 0 | 30,648.06 |
(3)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2017年6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计4.8亿元,并以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房产作为抵押。至2018年8月,借款到期并形成逾期。2019年6月,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资产。2019年9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进行了评估。至2019年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抵押资产下达执行判决。
2019年末,公司对照会计政策,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由于上述抵押资产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范围,因此公司将上述抵押资产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认定为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48.06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原则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1,302.91万元
单位:万元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2,507.30 | 1,302.91 | 0 | 3,810.21 |
二、计提预计负债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1、公司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及计提明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以及公司预计负债会计政策,公司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为: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019年度末,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 目 | 担保金额(万元) | 预计负债金额(万元) |
1 | 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对外担保 | 55,000.00 | 74,042.09 |
2 | 履行内部审批流程为控股股东担保 | 190,000.00 | 230,796.30 |
3 | 履行内部审批流程为控股股东担保 | 95,000.00 | 43,286.70 |
4 | 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方某民间借款担保 | 8,000.00 | 10,672.00 |
5 | 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民间借款担保 | 107,700.00 | 0.00 |
6 | 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某银行借款担保 | 90,000.00 | 27,000.00 |
7 | 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某保理公司借款担保 | 10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645,700.00 | 415,797.09 |
2、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董事会对本次计提的预计负债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及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全部计入2019年度。本次计提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797.09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15,797.09万元。
本次预计负债的计提不影响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本次计提的预计负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说明
1、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对外担保55,000.00万元
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公司)原是公司的孙公司,公司持股100%。2016年12月,建德公司向某金融公司贷款5.5亿元,公司与建德公司是共同借款人,并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房产为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7年12月份,公司出售建德公司100%股权。出售后,该贷款合同及公司的担保责任仍然延续,但公司为防范该合同风险要求建德公司购买方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协议。2018年12月6日,该借款到期,建德公司未能偿还。至2018年末,该借款本金余额5.2亿元,利息0.265亿元,本息合计5.465亿元形成逾期。
2019年9月,该金融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共同借款责任,偿还建德公司拖欠本息及承担罚息和违约金,金额合计8.28亿元。至2019年末,该案已开庭未判决。
2019年10月末,公司派人对建德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现场调研,发现建德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原因是其所开发的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域,受环保限制未能取得销售许可证,不能对外销售,导致项目资金流断裂。
2019年末,根据建德公司经营及财务现状、起诉情况,经初步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74,042.09万元,其中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累计年利息率超过了24%,超过部分不被认可,因此公司按年利息24%计算至2019年末。
2、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对控股股东担保190,000.00万元
2018年3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向某银行贷款19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
2019年4月25日,新光集团被法院宣告破产重整。2019年7月,该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至2019年末,该案已开庭未判决。
2019年末,经向新光集团破产管理人查询,了解到新光集团虽然破产重整程序尚在过程中,但其对外负债巨大,可用来偿债的资产已全部质抵押,且增值不多,初步预计清偿率极低。同时,公司根据该银行起诉情况,经初步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23,796.30万元,其中包括含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累计年利息率未超过24%,因此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率计算至2019年末。
3、履行内部审批流程为控股股东担保95,000.00万元
2018年3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新光集团向某资产管理公司贷款9.5亿元提供了担保。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2019年3月,该资产管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截至2019年末,该案已开庭未判决。
2019年末,根据该资产管理公司起诉情况、主债务人新光集团财务状况,经初步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以及依据《物权法》及《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43,286.70万元,计提金额按抵押资产在合并会计报表层面账面价值确定。
4、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方某某民间借款担保8,000.00万元
2018年8月,新光集团向方某某借款8,000.00万元,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在共同借款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贸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公章。因新光集团未能按期还款,方某某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一审判决,判定该担保属于共同借款,新光集团所属的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及义乌世贸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利息24%计算至实际履约之日止。该案公司已上诉。
2019年末,根据法院判决,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10,672.00万元,其中利息按年利息24%计算至2019年末。
5、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民间借款担保107,700.00万元
2018年8月,新光集团先后部分民间借款人借款107,700.00万元,全部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加盖了公司公章,形成违规对外担保。
因新光集团未能归还借款,部分借款人起诉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其中深圳某投资公司涉及借款1.4亿元,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一审判决,判定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法院判决,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担保不确认预计负债。
其余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民间借款担保93,700.00万元,因与深圳某投资公司实质相同,公司参照法院对深圳玉汇公司的判决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部分担保不确认预计负债。
6、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某银行借款担保90,000.00万元
2018年2月,新光集团在向某银行借款90,000.00万元时,未经公司内部流程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2020年1月3日,公司因该担保被起诉。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按担保金额的30%估计损失,计提预计负债2.7亿元。
7、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为控股股东某保理公司借款担保100,000.00万元
2018年4月,新光集团在向某保理公司借款100,000.00万元时,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违规加盖公司公章并未经公司内部流程办理了预付账款抵押、股权质押。2019年5月,公司因该担保被起诉,至2019年末,该案已开庭未判决。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按担保金额的30%估计损失,计提预计负债3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