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16-04-21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24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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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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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回转支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各类回转支承。公司先后开发生产了单排球式、双排球式、交叉滚柱式、三排柱式、双列球式、双回转式、腰鼓式、哈呋式等八大类3000多种规格的回转支承。

回转支承是机械设备的基础零部件,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应用十分广泛,回转支承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冶金机械、轻工机械、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医疗CT和军工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回转支承自从上世纪70年代在我国诞生后,主要为工程机械配套,伴随着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壮大,回转支承的产品及技术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随着人们对回转支承认知水平的提高,其应用领域和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已被广泛应用在工程机械行业外的其他机械设备制造业,其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经过40余年的不断积累、发展,目前国内回转支承产品性能稳定,回转支承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从事回转支承生产的厂家有60多家,但规模大、系列产品多的厂家并不多,市场份额日益集中。

(三)公司在行业中地位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集研发、设计和制造于一体的专业化回转支承生产厂家,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单位;公司为行业内首家至今也是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并且是国内第一家正式通过军方鉴定的雷达用回转支承民营生产企业。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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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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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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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不适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9.47%,其中工程机械同比下降-48.30%,非工程机械同比增长11.72%。受行业整体影响,经营性业务亏损严重,非经营性业务贡献利润,本年总体实现盈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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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39.47%,系由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持续低迷,销售规模进一步缩减造成;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26.88%;系销售规模缩减,相应成本发生减少;

3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63.39%,收入和毛利虽同比下降,公司通过出售金融资产及设备资产增加了收益。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20164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现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6] 2350号)。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止20151231日,方圆支承公司母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9,471,984.78元,相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重组(方圆支承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重组事项于2015  12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1  12 日经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3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该重组事项所发行股份购买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过户手续于201641日已办理完毕。

二、董事会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截至 2014  12  31 日,方圆支承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1,466,305.17 元。公司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若不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66,305.17 元,相应地,所得税费用将增加 11,466,305.17 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亦同时减少 11,466,305.17 元。扣除该影响金额后导致方圆股份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 2,080,870.69 元变为-9,385,434.48 元,公司由盈利状态变为亏损状态。

2015年,面对行业整体持续低迷下行,主营业务持续下滑的现状,公司积极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自然人虞云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100%股权;并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新光集团及虞云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且新光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浙江万厦、新光建材将其各自旗下商业运营及管理业务交由公司直接经营和管理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将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5】第 2095 号,以下简称专项说明)上述保留意见将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方圆支承将直接参与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旗下的商业物业的运营和管理。商业服务内容包括:负责项目的开业筹办与运营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市场调研与项目经营定位、负责与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购物中心商业规划、招商计划与实施方案、经营管理班子组建及经营管理预算方案的编制、招聘及组建管理团队等。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2015年度报告日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资产过户及新股发行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行业中盈利能力较高的房地产开发及盈利能力稳健的房地产商业经营领域,也为后续拓展旅游地产开发与商业运营等奠定基础。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重组方案的顺利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将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我们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董事会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将督促董事会与管理层采取措施,推动相关事项的解决。希望公司董事会尽快针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对2016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备注:详细报告请下载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