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知悉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自查和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帐户类型 | 账号 | 实际冻结金额(元) |
31 |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义乌分行 | 一般结算账户 | 299000605018010234961 | 350,613.62 |
中国银行义乌市分行 | 358458353877 | 63,065.62 | |||
中国建设银行义乌青口支行 | 33050167625700000142-0001-1 | 0 | |||
合 计 | 413,679.24 |
二、资金冻结的原因
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7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得知本次子公司义乌世茂一般结算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是杭州宝能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义乌世茂的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杭州宝能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义乌世茂名下银行存款 609,327.3 元或查封其相应的财产。
三、本次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账户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5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账户共10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5,891,120.7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155%。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目前子公司仍能够通过其他银行账户进行经营结算,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收支造成影响。子公司将积极协调与申请人,法院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