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27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1日15:00—5月12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15:00—5月1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1选举周晓光女士为董事
6.2选举钱森力先生为董事
6.3选举虞云新先生为董事
6.4选举栗玉仕先生为董事
6.5选举周义盛先生为董事
6.6选举赵丙贤先生为董事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黄筱调先生为独立董事
7.2选举仇向洋先生为独立董事
7.3选举徐经长先生为独立董事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选举朱兴良先生为监事
8.2选举张云先先生为监事
第6、7、8项议案均以累积投票制,采取逐项表决方式选举产生董事和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待审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茅仲文、周逢满、郝淑红、洪荣晶所作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证券投资部。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方圆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方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1 |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4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
5 |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
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0 |
6.1 | 选举周晓光女士为董事 | 6.01 |
6.2 | 选举钱森力先生为董事 | 6.02 |
6.3 | 选举虞云新先生为董事 | 6.03 |
6.4 | 选举栗玉仕先生为董事 | 6.04 |
6.5 | 选举周义盛先生为董事 | 6.05 |
6.6 | 选举赵丙贤先生为董事 | 6.06 |
7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0 |
7.1 | 选举黄筱调先生为独立董事 | 7.01 |
7.2 | 选举仇向洋先生为独立董事 | 7.02 |
7.3 | 选举徐经长先生为独立董事 | 7.03 |
8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8.00 |
8.1 | 选举朱兴良先生为监事 | 8.01 |
8.2 | 选举张云先先生为监事 | 8.02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 | …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特别提示
除公司已公告的监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其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被提名候选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易 王瑞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邮政编码:243041
地 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表决权数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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