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6-037
12312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现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汇总回复如下:
问题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针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强调事项段涉及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947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明细情况,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时间、金额、形成原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期间、可抵扣年限等;
(2)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过去3年的主业经营情况、董事会对母公司未来5年的经营预期、未来5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预算情况、改善盈利状况的具体措施、以前期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的情况等,以及上述确认依据中相关假设的合理性;
(3)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答:1、强调意见段涉及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947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表1.1所示,其中:2013年度以前确认331.20万元,2014年度确认476.34万元,2015年度确认139.57万元;可抵扣亏损到期年限如表1.2所示。
表1.1:2015年末母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金额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借方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1、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项目 | 23,984,626.4 | 3,597,693.96 | 1,395,687.85 | 33,376,212.16 | 4,993,381.81 |
其中:应收账款坏准备 | 15,727,830.73 | 2,359,174.61 | 813,889.75 | 21,240,762.35 | 3,173,064.36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7,263.53 | 22,089.53 | -4,275.28 | 118,761.67 | 17,814.25 |
存货跌价准备 | 8,109,532.14 | 1,216,429.82 | 586,073.38 | 12,016,688.14 | 1,802,503.20 |
2、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项目 | |||||
3、可抵扣亏损 | 32,833,355.60 | 4,925,003.34 | -3,390,008.24 | 10,233,300.67 | 1,534,995.10 |
4、税款抵减(注) | 19,624,052.47 | 2,943,607.87 | 19,624,052.47 | 2,943,607.87 | |
合计 | 76,442,034.47 | 11,466,305.17 | -1,994,320.39 | 63,233,565.30 | 9,471,984.78 |
注: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公司因购置环保节能设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公司取得税务局的批准文件,自2014年开始未来5年内可抵免金额294.36万元。
表1.2:母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到期年限(金额单位: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 到期年限 |
29,857,353.14 | 4,478,602.97 | 2019年 |
2、母公司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基于过去主业经营结果,面对当前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确定的未来五年规划和经营业绩预期。通过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实施,公司盈利能力会逐步恢复,在未来五年期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能够转回,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持续经营的假设是合理的;
表1.3:近五年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营业收入 | 50,328.20 | 28,101.53 | 27,206.30 | 26,962.04 | 17,205.89 |
投资收益 | 58.92 | 959.66 | 6,050.79 | ||
营业利润 | 9,319.23 | 186.62 | -3,473.10 | -773.64 | 640.38 |
营业外收入 | 1,200.31 | 1,203.27 | 722.47 | 799.22 | 1,741.16 |
营业外支出 | 55.06 | 107.49 | 184.06 | 65.11 | 132.58 |
利润总额 | 10,464.48 | 1,282.41 | -2,934.69 | -39.54 | 2,248.96 |
所得税 | 1,578.72 | 79.85 | -229.71 | -563.54 | 199.43 |
净利润 | 8,885.76 | 1,202.56 | -2,704.98 | 524.00 | 2,049.53 |
母公司近五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如表1.3所示。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主营产品所处行业正处于产业升级发展阶段,加之公司新增重型装备项目建设以来,尚未达到预期进展的影响,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处于低谷期。但从行业整体销量来看,公司产品在市场上保持了较高的份额,行业下行期公司降幅小于行业整体水平,因产能提升及装备技术的升级,行业增长期公司增幅将大于行业总体水平。
表1.4:公司占行业销量比重情况表
项目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公司销量(台数) | 88847 | 55019 | 56235 | 55580 | 37296 |
市场总销量(台数) | 314400 | 198478 | 171121 | 169013 | 124610 |
占行业销量比重 | 28.26% | 27.72% | 32.86% | 32.89% | 29.93% |
注:上述市场总销量统计数据来源于行业协会年度统计报表。公司销量数据与各年度年报披露数据一致。
表1.5:公司未来5年经营预测(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营业收入 | 28,698.29 | 35,412.82 | 49,327.16 | 63,146.87 | 75,776.25 |
利润总额 | 1,952.69 | 3,492.84 | 5,004.57 | 8,013.85 | 9,616.62 |
基于前五年的经营业绩和后五年经营规划对未来业绩的谨慎估计,我们确认了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
3、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
(1)从产品与行业来看,公司主营产品回转支承是一种能够承受综合载荷的大型轴承,可以同时承受较大的轴向、径向负荷和倾覆力矩,被人们称为“机器的关节”。回转支承在工业机械、船舶设备、轻工机械、冶金机械、医疗机械、军工装备、游乐设备、新能源设备等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关键零部件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前景依然可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削弱。通过市场的洗礼,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会加强。尽管当前受工程机械行业影响较大,但通过自身努力,公司已经具备向非工程机械行业多领域拓展的产品转型能力。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在非工程机械领域与出口业务增幅明显,公司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实施,已经初显成效。公司近五年的经营规划,是在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的研发投入及市场积累,对未来经营的谨慎估计,该估计基础说明,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到期前,公司在未来期间能够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2)从未来盈利模式看,公司已经成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未来将实行双主业发展。根据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新光集团及虞云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且新光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浙江万厦、新光建材将其各自旗下商业运营及管理业务交由公司直接经营和管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