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090):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4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09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近日与自然人陆某签订了和解协议,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债务基本情况

自然人陆某(甲方)与新光圆成(乙方)及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三方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自然人陆某向新光集团出借人民币1.2亿元,新光圆成对该笔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及提供部分房产抵押。

新光集团于2019年4月25日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新光圆成作为债权人已向新光集团管理人申报上述债权,经新光集团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金额为10,653,899.46元。

二、进展情况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为甲方的上述债权提供担保的行为,系违反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规担保,为妥善解决乙方的债务承担问题,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56万元,甲方同意豁免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全部债务责任。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本协议已履行完毕,该和解协议的履行将减少违规担保债务的同时增加债务重组收益464万元,对公司具有积极的影响,同时将增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金额156万元,公司将及时申报债权,并督促控股股东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