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5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9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超山西路
3.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江威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建波、丁志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赵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建波、丁志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于2023年2月10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