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30证券简称:新光5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江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91,071,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24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周义盛、宋建波因工作原因缺席(如适用);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1,07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二) 审议否决《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赵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1,291,07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丁亮、项伟
(三)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赵毅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2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未通过 |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