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关于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
虞江威 钱森力 刘 佳
周义盛 丁志坚 宋建波
高管:
虞江威 杨畅生 于海洋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