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
张云先 余梅祖 王静婷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