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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015):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01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持有的部分房产被查封,详见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近期,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7民初350号之二】,裁定解除新光建材城名下坐落于东阳市白云街道东阳国际建材城部分房产的查封,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产解除查封的情况

序号

解除查封人

解除查封房产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申请解除查封方

1

新光建材城

东阳市白云街道东阳国际建材城A1幢产权证号:东房权证白云字第104396-104426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7民初350号之二

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房产解除查封的原因

各方当事人已就本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申请撤回起诉,并于2020年12月18日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前述查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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